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利用我校实验室资源,促进实验教学改革,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根据《菏泽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修订)》(菏院办字〔2020〕26 号)的要求,现将2022年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方法及申报数量
1.采取二级学院限额申报、实验实训中心组织审定的方式确定立项项目。
2.理工科学院申报数量不超过8项,人文社科学院申报数量不超过4项。
二、立项原则
1.实验室开放项目类型须符合《菏泽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的实验室开放形式。主要有:①实验技能加强型②竞赛训练型③学生参与教师科研型④学生科技活动型⑤学生创新创业型⑥人文素质与能力培养型。
2.同一个开放实验项目可由多个教师指导,但原则上同一教师指导同时进行的开放实验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3.项目实验成果主要形式:①硬件类实物及实验报告②硬件类实验报告③实验产物及实验报告(化学、药学、农学及生物类)④软件制作及实验报告⑤软件类论文(说明书)及实验报告⑥多媒体作品及实验报告⑦文科类论文及实验报告⑧调查报告。
4.鼓励与支持实验技术人员和教师指导学生开展实验室开放项目,指导过程中产生的工作量由二级学院自主确定。
三、申报流程
二级学院组织相关教师申报实验室开放项目→指导教师指导项目负责人(学生)填写《菏泽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表》→实验教学中心对申报的开放实验项目可行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汇总报所在学院→二级学院成立实验室开放项目评审小组对所报开放实验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经二级学院同意申报的开放实验项目上报实验实训中心→学校组织专家对开放实验项目进行审定→学校审定批准的开放实验项目由申报学院组织学生报名→学校审定批准的开放实验项目由申报学院(实验室)组织实施。
四、项目经费
实验室开放项目批准立项后,学校根据经费情况对每一项目核拨一定数额的实验耗材费。耗材费只能用于列支开放实验项目所需实验耗材,不可用于出差、交通、通讯、专家咨询、劳务费等费用。
五、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积极组织教师指导项目负责人(学生)进行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于2022年4月8日前将填写好的《菏泽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表》(附件1)、《菏泽学院实验室开放实验项目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报送至综合实验楼W533,电子版发送至16099258@qq.com或直接发QQ(16099258)。
联系人:任莉莉 电话:5585772
实验实训中心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