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函〔2021〕7号
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建设平安校园,有效防范实验室(含实训室)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加强实验实训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按照省市及学校有关文件通知要求,实验室安全专项督察组于2021年10月26-27日,对北校区各类实验室进行了现场督查工作,发现了一些问题隐患,现就本次专项督查情况和整改要求通知如下:
一、专项督查情况
各单位对实验室安全工作高度重视,按照学校通知要求进行了自查和整改,形成了实验室安全大排查及全面检查整改自查自纠报告和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
各检查小组按照检查程序,认真听取了各单位实验教学中心工作情况汇报,对照检查要求,查看了支撑材料,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各检查小组认为,各单位在实验室安全及管理方面均取得了较为明显的工作实效,实验室整体面貌发生了较大改观。
二、存在的安全隐患
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了一些安全隐患问题,主要问题有:
1.部分单位实验室场所消防设施有较大缺口。
2.多数单位实验室场所漏雨严重,如综合实验楼、艺术楼、风雨操场、体育馆、3号楼、6号楼等。
3.化学化工学院的危化品仓库设在综合实验楼地下室,不符合相关规定。
4.个别化学类实验室缺少通风设备,气味较大,严重影响师生身体健康。
5.多数单位缺少开展专业安全培训活动的支撑材料。
6.有些单位将废旧设施设备及桌椅等堆积在实验室。
三、整改要求
对以上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各二级学院要立即行动起来,进行彻底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整改报告。实验实训中心汇总后将向学校汇报。各单位安全隐患问题清单详见附件。
实验实训中心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