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4-11-20 11:05  

各二级学院(分校):

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及学校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冬季实验室安全运行,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务必压实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

各二级学院(分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实验室安全作为实验室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到常抓不懈。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基本原则把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全力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

二、加强实验室隐患排查,切实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各二级学院(分校)要针对冬季气候特点,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漏洞,强化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气瓶等重要危险源管理,加强实验室水、电、消防等基础设施安全检查力度。

1.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

全面排查各类危险化学品是否严格按规定开展购买、使用、储存、回收等工作,实验室废弃物是否按要求进行分类妥善处置。易制毒、易制爆等管制类危险化学品要保证落实“五双”管理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

2.消防安全方面

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对实验室消防安全器材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灭火器、灭火毯、消防沙桶、消火栓等消防设施配置合理、足量、有效,确保突发情况下,各类消防设施设备可正常工作。杜绝消防通道消防门现象,防止观察窗遮挡,有效降低实验室消防安全风险。

3.特种设备、气瓶安全方面

重点排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设备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严格制定并落实相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等。各二级学院(分校)要严格按照《菏泽学院实验室特种设备管理办法》《菏泽学院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落实相应安全措施,严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4.用电、用水安全方面

全面排查实验室电路、水管等是否老化,坚决杜绝在实验室使用大功率取暖器、电炉等设备严禁实验室办公室进行电动车充电、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电源插座,严禁多个接线板串接供电。离开实验室、办公室之前要认真检查水、电等是否按要求关闭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三、强化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

严格按照“全员、全面、全程”的要求,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实验室安全知识、安全制度、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实验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做好个人防护。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形成全体师生共同关注实验室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实验室安全准入和风险评估制度

进入实验室的所有人员均应遵守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和风险评估制度,接受实验室安全培训获得准入资格。开展涉及重要危险源的教学科研活动之前,项目负责人(含教学课程任课教师)应对实验项目在实验室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和控制,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教育方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履行安全告知义务,指导有关人员做好安全防护。

各二级学院(分校)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意识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扛起防范化解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的主体责任,全方位守住实验室安全底线


                                                              实验实训中心

                                                             2024年11月20日


上一条:关于征集菏泽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库入库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4年度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闭窗口

菏泽学院实验实训中心 版权所有

地址:菏泽市大学路2269号

邮政编码:274015

中心电话:0530-5585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