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按照《关于公布菏泽学院2023年度实验室开放项目名单及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实验函〔2023〕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实验室开放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未通过验收审核的往年实验室开放项目。
2.申请延期的2022年度实验室开放项目。
3.2023年度实验室开放项目。
二、工作要求
1.请各相关二级学院认真梳理验收范围内的所有项目,依据《关于公布菏泽学院2023年度实验室开放项目名单及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实验函〔2023〕4号)要求,加强项目过程管理,严格按照项目结题验收流程组织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开展实验室开放项目验收工作,按要求提交实验函〔2023〕4号文件中的附件2-5等项目成果材料。
2.请各相关二级学院依据项目成果材料组织结题验收,总结形成本单位《XX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报告》(包括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总结、验收小组名单、验收评价结果汇总表(附件)等),将验收合格的项目相关材料与经领导签字盖章的本单位验收工作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并上交实验实训中心,实验实训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存档。
3.请各二级学院对未完成结题验收的项目加强督促管理,并要求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说明原因,提交项目进展情况及结题时限。
4.请各二级学院于2024年3月26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综合实验楼W533,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ysxzx@hezeu.edu.cn。
联系人:任莉莉,联系电话:5585772。
附件:菏泽学院2023年度实验室开放项目验收评价结果汇总表
实验实训中心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