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厅《关于迅速组织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鲁教科函〔2021〕38 号)的通知
2021-10-27 09:43  

各教学中心:

    刚刚接到省教育厅通知《关于迅速组织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鲁教科函〔2021〕38 号),通知要求要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材料实验室爆燃事故为惨痛教训,深刻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教育厅将后期择日来我校检查安全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各实验教学中心,请各中心按照通知要求 ,进一步持续深入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我校在该事故发生前已经安排部署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并于26-27日正在开展该项工作,请各单位对安全工作持续高度关注,按照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对此次检查安全隐患立行立改,建立整改台账,涉及学校层面的问题与检查组及时反馈,纳入专项整改计划。
    2.教育厅通知附件1是检查内容,请各单位按照要求逐项开展自查工作,完成检查项目表内容涉及二级学院层面所有内容,填表打印留存备查。
    3.各教学中心要持续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将安排隐患排查工作常态化,重点部门和实验室要24小时不脱离监管视线,确保实验教学安全。

                                      实验实训中心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迅速组织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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