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教学中心:
按照审计处《关于报送经济责任审计问题后续整改情况的通知》要求,请各单位于6月18日(周五)前,将各单位仪器设备情况报告或说明以纸质版(院长签字盖章)形式报送实验实训中心办公室,报告或说明内容如下:1.截止目前有无大型设备长期闲置问题,如果有是如何整改的,效果如何;2.截止目前有无新进设备安装不及时问题,是否存在新设备长时间没完成安装情况。如果有说明原因、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间。
实验实训中心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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