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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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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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 体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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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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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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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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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课实验教学应独立设课,并根据培养目标(依托学科和其他学科),形成配套、科学的实验教学课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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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依托学科的基础课实验教学教材;
2、 有其它学科的基础课实验教学教材(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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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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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
教学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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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学科和其它学科基础课实验教学均应包括以下层次:
1、 基本实验教学项目;
2、 提高型实验教学项目(综合性、设计性、应用性);
3、 研究创新型实验教学项目。
各学科基础课基本实验教学项目(学时),均应占该学科基础课实验教学项目(学时)总数的50%左右。
(各学科实验项目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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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依托学科基础课实验教学项目目录;
2、 有其它各学科基础课实验教学项目目录;
3、 实验教学项目安排符合各学科培养目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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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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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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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学科及其它学科基础课的理论教学课时与实验教学课时比例合理。参考比例如下:
1、物理:50%左右(本专业260时,其他36、54、108时等);
2、化学:120%左右(本专业120%左右,其他30%);
3、生物:100%左右(本专业100%,其他40-50%);
4、力学:20%左右;
5、机械:30%左右(包括课内、课外学时);
6、电工电子:40%左右(工科40%,理科30%,师范类25%);
7、计算机:70%左右。
上述7类之外,依托其它学科设立的实验中心,课时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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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依托学科基础课理论与实验教学计划,且理论与实验教学课时比例合理;
2、 有其它学科基础课理论与实验教学计划,且理论与实验教学课时比例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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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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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教学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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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实验教学安排符合认知规律,并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
2、 通过实验教学,学生能掌握基本实验操作方法、正确使用仪器、准确取得实验数据的能力;
3、 学生具备正确处理实验数据、表述实验结果的能力;
4、 学生能认真观察实验现象,并且有综合分析、科学推理、做出正确结论的能力;
5、 学生通过查阅工具书及其他信息源,能正确进行实验设计(选择方法、条件、仪器和试剂等);
6、 培养学生科学思维能力、创新设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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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依托学科和其它各学科基础课实验教学实施情况的档案,实验教学项目安排符合循序渐进、由浅入深的要求;
2、 有学生实验报告档案;
3、 有学生设计(创新)性实验的实验设计方案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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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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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教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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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成绩要登记、建档。
实验教学成绩应由平时实验成绩、期末考试成绩和课外实践选做实验成绩三部分组成,具体比例由学校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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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学生实验考核(考试)成绩单及平时成绩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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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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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教学研究及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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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及时进行实验教学内容更新和新实验方法研究,要适时把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验教学项目。具体要求是:
1、 每年应适当更新一定数量的实验内容;
2、 中心人员参与省级以上统编教材或自编教材的编写;
3、 四年应有一项以上实验教学成果获省级以上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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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年实验教学内容更新计划和实施情况档案;
2、 有新实验方法研究立项计划和进展情况资料;
3、 有研究成果转化为实验教学项目的档案材料;
4、有正式出版的实验教材和实验教学成果获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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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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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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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心计划内教学任务应服从总体教学计划安排。业余开放时间平均不少于计划学时的50%。每天开放时间应在8小时以上(量小面窄的实验可实行阶段性全时开放或预约开放);
2、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工作量:物理、化学、生物、电工电子≥64800人时/年;计算机≥17万人时/年;力学、机械及其它≥23040人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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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各门实验课教学大纲及授课计划;
2、有工作量计算办法(包括计划内、外)及实际完成工作量情况的材料;
3、有开放措施及开放实施情况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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