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分校):
为坚守实验室安全底线,切实防范各类实验室安全风险,确保新学期实验教学及科研实验平稳有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春季开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安全管理责任,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15号),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压紧压实各级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责任清单,将责任落实到岗、明确到人,确保责任无盲区、管理无漏洞,切实履行好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学科特点组织师生认真学习《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部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目录》中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严格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各项要求,全面开展“全覆盖、无死角、全要素”的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实行闭环管理,做到隐患底数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成效明,切实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保障实验室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二、优化实验室环境,筑牢消防安全防线
各单位要全面开展实验室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对实验室进行彻底清理,规范摆放仪器设备和实验物品等,营造整洁、规范、安全的实验环境。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要求,坚决保障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堆放任何杂物、遮挡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消防器材、应急照明、紧急喷淋、洗眼器等应急设施设备,核查其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在有效期内,对过期、损坏的应急物资及时补充更换,进一步梳理完善应急处置流程,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师生应急处置与应急舆情能力,确保突发情况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三、规范实验教学管理,强化现场安全监护
结合新学期实验教学实际,各单位要合理编排实验课程,优化实验教学计划,合理调控实验节奏,避免集中开展高风险实验项目,从源头降低安全风险。实验教学过程中,严格落实教师现场指导和监护责任,加强对学生实验操作的规范引导和全程监管,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杜绝违规操作、冒险操作行为。同时,结合各学科专业特点,针对性开展实验安全风险评估,完善防控防护措施,严格落实实验项目安全准入要求,确保实验教学活动安全、有序、规范开展。
四、严格设备安全管理,规范重启检查流程
明确实验室停用设备重启前的安全检查流程和标准,对假期停用的各类实验设备进行全面排查、调试和维护保养,做到底数清、状态明。重点检查水电气设备、高温高压装置、气瓶、通风系统等关键设施,仔细核查设备本体、安全附件、连接管线等是否完好无损,有无老化、破损、泄漏等异常情况,相关仪器仪表是否在校验有效期内,经全面检查、调试合格并做好详细记录后,方可正式启用。对存在故障的设备要及时报修、妥善处置,严禁设备“带病运行”,健全设备日常维护台账,实现设备安全全周期、规范化管理。
五、强化危险化学品管控,规范废弃试剂处置
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实验室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函》(鲁禁毒字(2024)169号)等文件精神,对实验室存储的危险化学品进行全面清查盘点,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专用储存、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做到账物相符、分类存放、标识清晰、防护到位,严禁违规存放、混存危险化学品,坚决杜绝各类违规使用行为。对过期、变质、废弃试剂进行全面梳理、集中登记,严格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范和流程,统一转移至菏泽学院废弃物暂存点进行集中规范处置,做好处置全程记录,坚决杜绝随意丢弃、倾倒废弃试剂等行为,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等安全风险发生。
六、严格落实准入制度,加强安全培训教育
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组织开展师生返岗安全再教育和准入培训,严禁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人员进入实验室操作。同时,加强实验室安全文化建设,创新宣传教育形式,营造人人讲安全、懂安全、守安全、护安全的良好氛围。
七、工作安排
(一)单位自查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验教学及科研实验实际,制定详细的实验室安全专项自查方案,明确自查内容、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3月11日,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做到即查即改、真查真改,确保自查工作落地见效、不走过场。
(二)学校复查
实验实训中心将牵头组织校级检查,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对实验室运行情况、安全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及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将下发《菏泽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责任人和整改期限,整改完成后将组织复核验收,确保隐患整改形成“排查-整改-复查-销号”的闭环管理。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3月13日前,将本单位《2026年春季开学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附件1)和《菏泽学院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表》(附件2)报送至指定地点及邮箱。其中,纸质版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综合实验楼W520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19779940@qq.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XX单位 2026春季开学实验室安全自查材料”,务必确保报送材料真实、完整、规范,严禁弄虚作假。
联系人:黄振月,电话:5660352。
附件:1.2026年春季开学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
2.菏泽学院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表
实验实训中心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