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分校区:
学校依据《菏泽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修订)》(菏院办字〔2020〕26 号),进行实验室开放与共享工作,现要求各教学单位报送开放实验项目,学校依据评审确定后的项目,匹配相应实验室开放专项资金。
要求报送两个文件附件1和附件2。
各相关单位将以上内容纸质版(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于4月1日下午5点前报实验实训中心仪器设备管理科(综合实验楼M803),电子版发至357588665@qq.com或直接发至qq(357588665);联系人:魏钦冰 电话:5660352
几点说明:
1.理工科学院最多报八项,人文学科最多报送四项。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报送格式及时准确报送相关内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实验实训中心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