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实验教学中心:
近期,市公安部门对我校易制毒化学品相关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出我校在实验室安全管理方面存在不规范和安全漏洞,责令我校立即整改。为加强我校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管理工作,查找堵塞安全漏洞,保障实验室安全,学校决定开展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全校范围内使用、存储易制毒化学品的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及实训场所。
二、检查时间:2020年9月4至9月8日。
三、检查内容:
1.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2.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进货与采购、使用等各环节的详细记录或备案;
3.违反规定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情况;
4.易制毒化学品存储方式及现存库情况。
四、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采用自查和学校检查结合的方式。
1.9月4日至9月7日,各实验教学中心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统计分析,填写《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检查问题清单》(见附件1),并撰写整改报告,报告应包括问题、拟解决方案、困难、需协助部门、完成时间等,问题清单和整改报告于学校检查时汇报上交;
2.9月8日,学校将成立若干小组对各相关教学中心实验室进行逐一检查,听取各单位自查结果。检查具体分组和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五、检查要求与注意事项:
1.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立即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制定检查方案,按照通知要求马上检查和整改,要求查出问题、查清问题并切实解决问题,确保实验室安全。此次检查结果实验实训中心要向院长办公会汇报;
2.各单位检查现场必须有一名单位负责人参加;
3.检查现场必须保证相关实验室门锁能够全部打开;
4.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及易制毒药品名单见附件2内第四个文件。
附件1:实验室检查问题清单(表1、表2)
附件2:菏泽学院院长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四项制度的通知(菏院办字〔2017〕99 号)
实验实训中心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