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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1-06-11 10:59     (点击: )


 

各实验教学中心:

为进一步推动“平安校园”建设,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和部署,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和学校公共财物安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树立红线意识。

各实验教学中心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抓源头、抓关键、抓瓶颈,做到底数清、责任明、管理实,切实解决实验室安全薄弱环节和突出矛盾,掌握防范化解遏制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牢固树立安全教学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全校师生员工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始终把安全作为人才培养工作的红线。

二、强化落实,健全安全责任体系。

各实验教学中心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把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坚持精细化原则,推动科学、规范和高效管理,营造人人要安全、人人重安全的良好校园安全氛围。师生在实验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实验操作流程,规范操作,安全操作。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要确保规范领用使用、存放保管安全,严格落实“五双”的管理制度,严防危险化学品丢失、泄漏、爆炸事故发生。对高压贮气瓶要定期检查,做到安全使用。各教学单位要做好本学院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三、排查隐患,及时整改。

各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要构建“常自查、严自纠、找问题、重整改”的常态化安全巡查体系,各实验室要做到日查,各实验教学中心每周要做到2-3次隐患排查,并及时向实验实训中心提交安全隐患清单及整改情况。实验实训中心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查,检查结果全校通报。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的“三防”工作,确保实验室无人时门窗关好、水电切断,监控报警设施正常。制定适用于专业特点的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几点安全隐患事项

1.各实验室严禁电动车进入,坚决杜绝在实验室进行电动车充电现象,学校不定期检查,发现实验室电动车充电情况,无论教师和学生,一律严肃处理。

2.各实验室立即排查各类消防器材等是否配备齐全或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3.个别学院存在学生在实验室学习、乱拉乱扯电线的现象,相关学院务必加强对学生用电安全和其它危险源的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

4.各实验教学中心仓库暂存的待报废的仪器设备需要有专人看管,并及时与资产处协商处置事宜,尽快处置,防止事故发生。

5.夏季火灾多发,各实验室一定做到用电安全,人走电断,尤其是功率较大设备运行必须专人看护,空调等设备切勿无人运转。实验实训中心将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处理。

学校全体师生必须时刻保持警醒,充分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不断深化细化工作措施,力保平安校园,确保实验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实验实训中心

                                      

                      202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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